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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遭不幸中免的意思-免遭刑累毁何追打一生肖是啥寓意

tamoadmin 2024-10-15 人已围观

简介网上关于校园暴力的新闻总是层出不穷,其实这些往往都是小部分被关注到的个例,现实生活中像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有发生,一想到那些校园暴力的受害者经受的生理和心里的伤害就十分让人同情并且心中不由得痛恨那些施暴者。对于家庭方面,家人应该给于自己孩子更多的关爱,要随时留意孩子的性格变化,经常关心孩子的校园生活。不要以为这些都是小事,因为很多事情就是要从这些小事当中去发现。当发现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到暴力侵害的

免遭不幸中免的意思-免遭刑累毁何追打一生肖是啥寓意

网上关于校园暴力的新闻总是层出不穷,其实这些往往都是小部分被关注到的个例,现实生活中像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有发生,一想到那些校园暴力的受害者经受的生理和心里的伤害就十分让人同情并且心中不由得痛恨那些施暴者。

对于家庭方面,家人应该给于自己孩子更多的关爱,要随时留意孩子的性格变化,经常关心孩子的校园生活。不要以为这些都是小事,因为很多事情就是要从这些小事当中去发现。当发现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应当首先联系学校解决,或者报警,再不然就起诉,反正施暴者一定要受到惩罚,自己孩子也是自己的心头肉,凭什么受委屈呢!如果是施暴方的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对其它孩子进行暴力伤害的话,应当立即与孩子沟通制止这种行为,并且时刻留意孩子的举动,还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因为孩子的很多性格原因其实都是家庭环境造成的。希望家长对孩子负责,因为当校园暴力发生的时候,没有一方是可以全身而退的,对孩子的伤害是不可忽视的。

对于学校方面,就应该经常开展一些心理健康教育的课堂,并且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要给于学校的学生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规定不是拿来装饰墙面的是要实施的,要是有人触犯了这个条规,就应当立即执行,不要让家长和学生寒了心,也不让其他人对教育失去信心。学校在平时就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条例,要让学生学会自律,自我反省。当发生校园暴力的时候,学校更应该站出来解决事情,而不是掩盖丑闻或者逃避责任,这样只会让更多人对学校的教育产生质疑,这样一个对校园暴力如此纵容的教育机构如何能够为社会培养出杰出的人才呢?

最后,希望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越来越完善,能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还被害者和被害者家庭一个公道。对于法律在这方面的不完备只能说国家法律的完善还需要时间,但是希望这个时间不要这么长。当然,也希望社会上的人对校园暴力多加关注,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不管是站出去帮助弱者还是报警也好,只要能暂时让弱者免受伤害,而不是漠视这种行为。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对孩子本身加强教育,让孩子学习如何让应对危机,应该如何自救,或者寻求帮助。校园暴力对一个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可能会造成受害者终身无法抹去的阴影,会对受害者的心理造成伤害,对其性格的养成不利。希望每个孩子的童年都是阳光而温暖的,而不是在可怕阴影中度过。

什么是文字狱

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①。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②。”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③!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④!”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

注释

①阮籍:字嗣宗,晋文王司马昭任大将军时,调阮籍任从事中郎,后阮籍求为步兵校尉,放诞不羁,居丧无礼。参看《德行》第15 则注①。

②重丧:重大的丧事,指父母之。

③毁顿:毁指因哀伤过度而损害身体,顿指劳累。

④固丧礼也:按:《礼记·曲礼上》:“居丧之礼..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可见饮酒食肉并不违反丧礼。

译文

阮籍在为母亲服丧期间,在晋文王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对晋文王说:“您正在用孝道治理天下,可是阮籍身居重丧却公然在您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应该把他流放到荒漠地方,以端正风俗教化。”文王说:“嗣宗哀伤劳累到这个样子,您不能和我一道为他担忧,还说什么呢!再说有病而喝酒吃肉,这本来就合乎丧礼啊!”阮籍吃喝不停,神色自若。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①。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②!”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醒③。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魄然已醉矣④。

注释

①刘伶:字伯伦,竹林七贤之一,性好酒,曾作《酒德颂》说:“惟酒是务,焉知其余..无思无虑,其乐陶陶”。病酒:饮酒沉醉,醒后困乏如病,叫病酒。病酒要用饮酒来解除,这就是下文说的解酲。

②捐:舍弃;倒掉。摄生:养生。

③一斛:十斗。斗指酒斗,占代的盛酒器。酲(chéng):酒醒后神志不清有如患病的状态。

④隗(wéi)然:颓然,醉倒的样子。

译文

刘伶患酒病,口渴得厉害,就向妻子要酒喝。妻子把酒倒掉,把装酒的家什也毁了,哭着劝告他说:“您喝得太过分了,这不是保养身体的办法,一定要把酒戒掉!”刘伶说:“很好。不过我自己不能戒掉,只有在鬼神面前祷告发誓才能戒掉啊。你该赶快准备酒肉。”他妻子说:“遵命。”于是把酒肉供在神前,请刘伶祷告、发誓。刘伶跪着祷告说:“天生我刘伶,靠喝酒出名;一喝就十斗,五斗除酒病。妇人家的话,千万不要听。”说完就拿过酒肉吃喝,一会儿就又喝得醉醇醇地倒下了。

重温《楚乔传》:难怪淳儿会被几个士兵“玷污”?你看燕洵说了啥?

文字狱概述

1、名词,专指一类迫害文人,以排除异见的事件。 2、动词,指利用特权对异己进行构陷。 3、形容词,形容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实行的无情专制。 《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编辑本段]北宋和以前的文字狱

《汉书》上说,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令“宣帝见而恶之”而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判处杨恽腰斩。魏末嵇康因写作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令司马师“闻而恶之”而被斩于东市。 在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公元450年)六月,北魏大臣崔浩因主持编纂的国史直书揭露了北魏统治者拓跋氏祖先的羞耻屈辱的历史,被北魏世祖下令族诛,同时株连被杀的还有崔浩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和河东柳氏等北方大族,史称“国史之狱”. 北宋大诗人,大词人苏轼就曾因为所作的诗中,被指“包藏祸心,诽谤谩骂”,得罪当权者,被捕入狱将近五个月,罪名是包藏祸心、谤讪时政。主要的根据是《山村五绝》、《八月十五日看潮》、《和陈述古冬日牡丹》等几首诗。史称“乌台诗案”。

[编辑本段]明朝时的文字狱

明太祖朱元璋参加国元末农民起义,十分讨厌“贼”“寇”等字眼,又因为他当过和尚,所以对“光”“秃”“僧”这些字都非常讨厌。有一次,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在书上用“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赞美朱元璋。朱元璋却牵强附会,硬认为“光”是指光头,“生”就是”僧“,是在骂他当过和尚,“则”与贼近音,意在骂他是贼,竟下令把徐一夔杀了。

[编辑本段]金朝时的文字狱

翰林学士张钧是金国有史可查的第一个文字狱受害者,因为一场天灾为金熙宗起草“深自贬损”的诏书,被萧肄诬陷而被劈开嘴巴剁成肉酱。《金史·熙宗本纪》:‘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入上寝,烧帏幔,帝趋别殿避之。丁丑,有龙斗于利州榆林河水上。大风坏民居、官舍,瓦木人畜皆飘扬十数里,伤者数百人。五月戊子,以四月壬申、丁丑天变,肆赦。命翰林学士张钧草诏,参知政事萧肄擿其语以为诽谤,上怒,杀(张)钧。’《金史·佞幸列传》:‘萧肄,本奚人,有宠于熙宗,复谄事悼后,累官参知政事。皇统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自外入,烧内寝帏幔。帝徙别殿避之,欲下诏罪己。翰林学士张钧视草。(张)钧意欲奉答天戒,当深自贬损,其文有曰:“惟德弗类,上干天威”及“顾兹寡昧眇予小子”等语。肄译奏曰:“弗类是大无道,寡者孤独无亲,昧则于人事弗晓,眇则目无所见,小子婴孩之称,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帝大怒,命卫士拽(张)钧下殿,榜之数百,不。以手剑剺其口而醢之。赐肄通天犀带。’

[编辑本段]元朝时的文字狱

公元1323年,身为高僧的前宋恭帝怀念宋朝,写了以下的诗句: 寄语林和靖,梅花几度开?黄金台下客,应是不归来。 触怒元廷,赐。

[编辑本段]清顺治时的文字狱

满清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附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奴才”文化! 清朝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一次恶化,起于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从此诞生了中国言论检查 官,开始了中国的言论出版审查专制,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之人权”由此大倒退。 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二次恶化,是顺治十八年(1661)至康熙二年(1663)的庄廷龙明史案。浙江湖州富户庄 廷龙双目皆盲,受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励,出钱购买明末人朱国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后延揽名 士,增润删节,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实,窃改为己作,定名《明史辑略》。因所续诸传多有冒犯清朝开国事,被落职知 县吴知荣在敲诈未遂后举报京城,从顺治十八年查至康熙二年,历时二年,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已故庄廷龙, 也被“戳其尸”。这一次恶化的重要标志在于,“文字狱”可以“株连极广”,不仅九族须灭,所有撰稿者、作序者、校对者、抄写刻字 者以及购书者,“一个也不能少”,“皆不免于难”。中国“文化恐怖主义”的言论钳制至此上了一个新台阶。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三次恶化,起于雍正三年十二月的汪景祺以《西征随笔》问斩枭示案。汪景祺之所以成为 雍正朝第一个以文字之故被杀的文人,是因雍正“恨屋及乌”所株连的——雍正在铲除功臣年羹尧后,发现党附年羹尧 的“入幕之宾”汪景祺曾称颂年羹尧为“宇宙之第一伟人”,雍正恨得咬牙切齿,但却深知,仅仅以汪景祺党附年羹尧 ,高歌年羹尧,罪不致,于是就借在年寓中查抄出汪景祺所写的《读书堂西征随笔》大做文章,栽赃诬陷其书中有“ 皇帝挥毫不值钱”之诗句,有“功臣不可为”和“历代年号论”等“诽谤先帝”的“悖谬狂乱,至于此极”之大罪,令 “着将汪景祺立斩枭示,其妻子发遗黑龙江给与穷披甲人为奴,其期服之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遗宁古塔,其五服以内 之族人现任及候选候补者,俱著查出,一一革职”。汪景祺案不仅仅创造了株连政敌的“帮闲文人”之先例,而且立下了可将“文字狱”案犯枭示十年的创举——汪景祺立 斩后,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悬挂)了十年!这一残酷“文字狱”使许多士子“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梁谋 ”,纷纷立下了“不当烈士”的犬儒座右铭,中国文化人的气节从此每下愈况。

[编辑本段]清康熙时的文字狱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

1.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一时血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2.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3.《南山集》案

后来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但仍被发棺戮尸。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编辑本段]清雍正时的文字狱

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胤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雍正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雍正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雍正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雍正“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雍正心血来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3.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并列《大义觉迷录》为。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4.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5.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胤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6.“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7.“维民所止”案

雍正年间,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试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 “维民所止”,源出《诗经·商倾·玄鸟》。大意是说,国家广阔土地,都是百姓所栖息、居住的,有爱民之意。这个题目完全合乎儒家的规范,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当时盛行文字狱,雍正听说后,觉得“ 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这岂不是要杀自己的头吗? 这一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将查嗣庭全家逮捕严办。查嗣庭受到残酷折磨,含冤于狱中,这还不算,连尸身都不得安宁,受到戮尸之辱。嗣庭的儿子也惨狱中,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六年不准参加举人与进士的考试。查慎行也受到牵连,奉旨带领全家进京投狱。他在途中写下这样的句子:“如此冰霜如此路,七旬以外两同年。”后来得以放归故乡,不久即谢世。当年的考生排名靠前的也遭到了迫害 关于査嗣庭科考案,《清稗类抄 狱讼类》 云:“或曰:查所出题为“维民所止”。忌者谓“维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之首也。上闻,世宗以其怨望毁谤,谓为大不敬。”此说常为史家所征引。据法式善《清秘述闻》载,当年江西乡试三题为“君子不以言举人”一节、“日省月试一句”、“山径之溪间”一节,并无“维民所止”题。査嗣庭曾著“维止录”,其中记事有于雍正不利者,如首页云:“康熙六十年某月日,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已即位,奇哉。”《维止录》是査嗣庭获罪的原因,疑后人因此附会为试题。

[编辑本段]清乾隆时的文字狱

到了所谓的“圣主”、“十全老人”乾隆帝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以刑,这意味着生者凌迟、者戮尸、男性亲族十五岁以上者连坐立斩。而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造出的文字狱,如脱缰野马不可控制。甚至一些疯子胡乱涂抹也被定为“逆案”,凌迟处,荒唐到极点。 乾隆帝刚即位时,还假惺惺地笼络人心,首先下令刑部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配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的冤狱,乾隆帝暂时听从山东道御史曹一士“请宽妖言禁诬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如果承审的法官率行比附成狱的,以“故入人罪”论。虽然此时文人早被康熙、雍正两朝抽去脊梁,但仍然高兴万分,纷纷上表称颂乾隆“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并大施感情代理权编造民谣:“乾隆宝,增寿考;乾隆钱,万万年。”以对比雍正时的歌谣“雍正钱,穷半年”。 然而乐极生悲,乾隆十六年(1751年),文字狱又灰复燃,起于“伪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声望很高。乾隆十五年(1750年)前后,民间出现了一个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奏稿,稿中的内容“五不解,十大过”,直指乾隆帝,并把当时的朝中大臣几乎全部进行揭露斥责。全国十八省皆争相传抄伪稿,次年六月,伪稿流传到云南时被当局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在全国追查伪稿作者。

什么是“文字狱”?

《楚乔传》是当年很火的一部剧,由赵丽颖、林更新主演,讲述了一代女侠楚乔的成长故事。

这部剧的演员阵容强大,其中李沁在其中饰演的元淳一角也特别出彩。元淳在剧中是一个比较鲜明的角色,这个人物的经历也有一个明显的转折,从善到恶的转折。

而转折的原因是元淳被燕国士兵侮辱。元淳无疑是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她被侮辱的原因恰恰跟她的爱人燕洵有关。因为燕洵当时说了一句话,“将元淳公主和裕王送回国。”

(一)元淳和燕洵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

元淳苦恋燕洵多年,从小就喜欢燕洵,一直把他当作自己未来的夫君看待。而在燕洵心里他并不爱元淳。元淳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小公主,原本的她活泼、善良,天真无邪,默默幻想着与燕洵的爱情。

她会为了和燕洵说上几句话就开心一整天,也会因为燕洵的一句话不开心一整天,但是第二天她又恢复了那个活泼机灵的模样。

燕洵是一个质子,对元帝自然没有多少好感,到他尚且分得清是否,所以他不会反感元淳,但也仅仅是把元淳当做妹妹看待,不会产生感情。

(二)燕洵本意并无害人之心,只是他心太大了

在燕洵父母亲族被残忍的时候,他也正式黑化。而此时的元淳依旧抱着对燕洵无法放弃的爱苦苦追随着燕洵,她还抱着一丝希望。

燕洵在和元淳大婚当天起兵造反,这个举动将元淳推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两个人已经大婚有媒妁之言,元淳此时也算是燕洵王妃,但也恰恰因为还没有夫妻之实,所以元淳也算不得燕洵真正的王妃。

当元淳再次头破血流地追寻到燕洵的时候,燕洵也只是冷冷地命令人“将元淳公主和裕王送回国”,如果说燕洵在大婚当天起兵造反是打元淳的脸,那么此时此刻这句话就是直接将元淳推向深渊。

燕洵造反,此时两国自然是剑拔弩张,士气愤怒。燕洵这句话本来是想跟元淳和皇家撇清关系,不承认二人的婚姻关系,但是他并没有想到在这句话在士兵眼里相当于一个暗示,暗示这是帝国公主,并不是本国王妃。

在这个剑拔弩张的时刻,元淳无疑被推上了断头台。

匆匆赶来的楚乔看到的是已经被燕国士兵玷污悲痛欲绝的元淳,当她下令杀侮辱元淳的士兵的时候,士兵言之凿凿,说“曾经这个公主的国家的王亲贵族,也将我们的妻子儿女玷污,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玷污他们的公主?”

这番话也正印证了燕洵那句“将元淳公主和裕王送回国”的严重性,可以说是元淳被玷污的导火索。

试想,假设燕洵并没有说那句话,即便他不想带元淳走,可以说一句“把王妃和其弟送回国”,那他手下的士兵绝不敢对元淳怎么样。

燕洵的本意并不想伤害元淳,只是想跟她划清界限,但是就因为他心太大,忽视了此刻的环境,忽视了士兵的愤怒,忽视了元淳此刻的处境,他心太大。可怜元淳被折磨侮辱,从此失去善良,活成了一个可怕的人。

(三)归根到底,元淳被玷污的原因一个是燕洵过于自私,一个是元淳爱得太卑微。

燕洵没有考虑过元淳对自己的付出,也没有考虑过元淳的处境,简而言之,他并没有在意过元淳,尽管当初质子的时候元淳对他百般保护,可以说元淳的感情甚至是他的免金牌。

燕洵因为仇恨和所谓的对楚乔的喜欢一直在辜负着元淳。而元淳呢,爱燕洵爱得过于卑微,即便在燕洵已经悔婚造反之后,元淳依然不顾个人安危卑微地追寻到燕洵身边。元淳对于燕洵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即便她知道燕洵并不爱她。

元淳的遭遇实在让人心疼,所以她之后黑化,不断报仇,变成了一个可怕的刽子手,她将仇恨迁怒到楚乔身上,痛恨燕洵,自己的父皇,同时也在不断地侮辱着贬低着自己。

只能说,燕洵和元淳的双方原因造成了元淳的悲剧。而燕洵的一句撇清关系的话将元淳推向了深渊。

中山公安在古镇抓获一罪犯,此人做了什么为什么有人说要将其判刑?

文字狱

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从秦代的焚书坑儒,到清代的文字狱,我们的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浩劫。统治阶级为了更好地禁锢人们的思想,除了人为地创造出文字狱这样的世间悲剧,他们还能做些什么呢?

而文化的浩劫,却给我们带未了无穷的灾难和落后。又有谁能说这些不是阻碍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呢?

文字狱,顾名思义,就是因文字的缘故所构成的罪案,在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社会里,专制统治考往往借“疑似影响之词”,罗列罪状,滥杀无辜,以达到消除异端,箝制思想,维护专制统治的目的。历史上,因文字获罪的案件屡见不鲜,而数量之多,株连之广,处罚之残酷,清代为最,文字狱一词,就出于清代。

清代的文字狱,是在其政权基本稳定以后,随着统治者对思想文化领域控制的加强而产生的,它始于康熙,发展于雍正,到乾隆时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乾隆时期,不仅文字狱定罪的范围超过了康熙、雍正时期,而且案件数量也增至康雍两朝合计次数的数倍。特别是乾隆查缴期间,各类文字狱层出不穷,数量急增。

清代文字狱之多,有其特殊的历史因素。李自成推翻明朝,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后来清统一中国,可谓渔人得利。清朝统治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从汉族传统观念来看,这叫做“乾坤反覆,中原陆沉”,千百年来形成的华夏正统思想,是清朝统治者不能用武力夺得的。汉族知识分子所具有的强烈的民族思想和反清意识,大量地反映在明末清初时期的各种著述里,遐迩流传、影响深远。这对清朝统治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潜在威胁,使他们坐卧不安。雍正帝说过:“从来异姓先后继统、前朝宗姓臣服于后代者其多、从未有如本朝奸民,假称朱姓,摇惑人心,若此之众者。”为巩固清朝的统治地位,清代统治者对汉族反清思想防范惟恐不严,打击惟恐不力,到乾隆时更发展到了病态的猜忌和恐惧,必欲彻底泯灭汉人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气节而后快。、民族斗争又同满州贵族与汉族地主阶级非当权派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同农民阶级反抗封建压迫的阶级斗争互相交织,彼此激荡,尤以清初表现最为激烈。从顺治到乾隆可统计到的约160起文字狱中,大部分案件或有反清的性质,或以蓄意罗织的反清罪状而成狱,清楚地表明清代文字狱的特殊历史背景是、民族斗争的持续存在。

清朝统治者在对各族上层分子进行笼络利诱的同时,还努力加强文化思想上的统治。统治者大力提倡程朱理学,积极进行思想诱导。为此收罗一些理学家,纂修《性理精义》等书,颁行天下,企图将理学中的“忠”、“孝”思想加以推广,以此束缚人们的思想,麻痹人民的斗志。对不利于他们统治的思想言行,则进行严厉钳制和残酷镇压。对一切文字著述,只要清朝统治者认为触犯了君权,或者有碍于自己的统治,便被视为“狂吠”、“异端”、“悖逆”,必兴起大狱,置之重典,往往一案株连数百人。

1663年(康熙二年),发生了整个清代文字狱灾上一件罕见的大案——庄廷龙明史狱。庄廷龙家是浙江湖州有名的富户。他本人双目皆盲,不很通晓史事,但他想起“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很受鼓舞。也想学左丘明搞一部传世的史作。于是他出钱购买了明末年间朱国祯写的一部未完成的《明史》,又招集了当地有志于纂修前明历史的人才,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然信捧南明的正统。不承认清朝的正统地位。书中还提到明末建州女真与明朝关系,这是清朝统治者极为忌讳的事。这部《明史》刊刻后,被一个因贪赃而撤职的知县吴之荣看到,便买了一本去恐吓庄廷龙的父亲——此时庄廷龙已——却被顶了回来,这是因为庄廷龙的父亲已买通了官府,有恃无恐。吴之荣一气之下,告到了北京。清廷自然十分重视,严加究办。庄廷龙依照大逆律被剖棺戮尸,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对以及买书、刻字、卖书、印刷的共70余人被杀,还有几百人充军边疆。

1728年(雍正六年),湖南士人曾静、张熙策动手握兵权的四川总督岳钟琪谋反而引发的吕留良案。成为雍正在位期间第一大案,吕留良是明末清初著名理学家,浙江石门人。他所写的许多诗文和日记中,有大量激烈的夷夏之防等言论。他在评选科举考试的墨卷时,发挥了儒家“夷夏之防”的思想,阐发民族大义,自然具有反抗清朝民族压迫的一面,但他不把“夷狄”当人类看待,甚至视同禽兽,也未能摆脱的错误立场。在评选时文时,吕留良主张首先要分清是“华”还是“夷”,然后才能讲君臣之间的伦理关系。“华夷之分,大过于君臣之伦”。曾静读了吕留良评选的时文,由“夷夏之防”推出了清朝入主中原是“夷狄盗窃天位”,并导致了反清的实际行动。吕留良早,曾静与弟子张熙,因受其思想影响,列举了雍正帝九条罪状,劝岳飞后裔四川总督岳钟琪反清,结果岳钟琪密报朝廷,将吕留良的家属、师徒,以及其他与此有关的人员一律治罪。者戮尸,活者斩首,受牵连者或杀或流,或发配为奴,轻者也被杖责。清廷并于第二年九月,将吕、严、曾、沈所著之书及其言论和历次所下谕旨勒为《大义觉迷录》一书,颁行天下。以示警戒。并让曾静、张熙亲自到东南各省学府宣讲,当众认错,以消弥东南各省文人的反清情绪。

到乾隆中期,形成了一个文字狱高潮。1750年,出现了轰动一时的伪造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在社会上有很高的声望。7月,江西千总卢鲁生与守备刘时达合谋,编造了一个指责乾隆帝错误的奏稿,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卢、刘的意图是借此耸动人心,制造舆论,以制止乾隆帝的首次南巡。到1751年6月,假奏稿流传到云南时被乾隆帝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开始了在全国范围的追查伪稿作者的活动,结果全国18直省,都在暗中流传,甚至统治阶级上层人物也牵涉其中。尤以湖广、江西最多。到1753年2月,乾隆帝感到再追查下去弊多利少,下令将卢鲁生、刘时达处,停止追查伪稿,草率结案。

乾隆帝接受了伪稿案的教训,决心大力强化对思想意识的控制。于是在全国雷厉风行开展查办运动。所查范围之广、年代之长,是历史上少见的。从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到48年在短短的7年中,见于记载的文字狱多达五十几起。这是清代文字狱,乃至中国古代文字狱的空前高峰。

乾隆四十二年,江西新昌举人王锡侯注改《康熙字典》,因对乾隆帝的名字“弘历”二字没有分析颂扬,就被定为“大逆”之罪。巡抚海成奏请将王锡侯革去举人功名,乾隆认为从罚太轻,指责海成包庇罪犯,拟斩监候,布政、按察诸使都被革职。四十三年,东台县令告发本地举人徐述夔所作诗句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到清都”等句。乾隆帝认为其诗有“兴明朝,去清朝”之意,下令戮述夔及其子怀祖之尸,并将其孙解京正法,诗集销毁,当地藩司陶易等连坐置重典。为徐诗作序的已礼部尚书沈德潜,也被戮尸。

由于文字狱过于严酷,许多文人“以文为戒”,生怕一不小心触犯忌讳,所以诗不敢作,文不敢写,即使写出来,都言不由衷,辞不达意,晦涩难懂。乾隆时御史曹一士曾上疏说“比年以来,小人……往往挟持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诘诗书,指摘文字。有习见事生风,多方穷鞫,或至波累师生、牵连亲故,破家亡命”。这便是当时的恐怖现实。

清代文字狱是封建专制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上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洲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这种文字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影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当历史进入18世纪,西方各国已经先后挣脱封建制度的锁链,走上资本主义道路,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都在迅猛发展。而我们,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仍然顽固地紧闭着与西方交流的大门,而且蛮横地推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利用文字狱的极端手段,消除异端,禁锢思想,统制言论,维护封建统治。直接地、人为地造成整个社会的落后,拉大了与西方的差距,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最终导致了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地位的形成。

明朝王守仁的光荣事迹

男子被高额利息诱惑,结果被对方欺骗。他却不知道迷途知返,居然故伎重施去骗其他人。可能男子刷单的行为,引起公愤,大家才群起而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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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店铺销量,走上歧途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店如雨后竹笋应运而生。在中山市一名男子也想在电商淘一桶金,他在平台开了三家网店,用来线上销售灯饰。

新开的网店没有销量和信誉,很难有钱赚,他就找人代刷单的办法,提高店铺信誉度,来增加店铺流量。

他在网上招募刷单手,交易完成后,会将本金和1%—2%佣金返给刷单手。他用这样的方式招募了很多忠实刷单手,而且店铺的生意也有所提升。

男子在偶然的机会,发现刷单群里有高额返点的投资理财。为了增加信服度,刷单群主将大量返现成功的账单发到群里。

观察一段时间后,男子被诱惑了。他先投资了几万元,先试试水。没想到6天后,收到了本金和佣金。

男子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息,从几万元投资,升到几百万的投资,甚至将刷单手的本金也投里了。

让他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在最后一次投资150万元后,群被解散了,对方也不见踪影。男子才发现自己被骗,刷单手们的本金也还不上了。

高额回报,一直是骗子惯用的方法。贪图小便宜,必定吃大亏。男子被高利润吸引,一步一步陷入其中,结果捅出了一个财务大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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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错,步步错。

男子被骗后并没有报警,而是选择默不出声。因为没有钱支付店铺的刷单手们,他选择扩大刷单手人数,用新的刷单手本金,支付旧刷单手酬劳。

可这样的方法,让债务越滚越大,最后资不抵债。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想到自己被骗的经历,突然涌出一计。

他开始效仿被骗过程,拉自己的刷单手们进群,如法炮制各个过程,最终在自己赚得盆满钵满后,将群解散。

男子金额高达500多万元,被害人多达60多人。在被骗者中有一位是他的忠实刷单手,因为男子拖欠了16万元,迟迟不支付,最终选择报警。

男子涉嫌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制裁。自己被骗没有选择报警,而是继续骗其他人,这就是一步错,步步错。

男子被骗本身是受害者,自己不敢报警,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循环资金链,结果出现负债的情况。

如果男子开始将精力用在正途,好好经营网店,可能得到的将是另一个局面。天上的馅饼太多了,里面的陷阱更不少,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蒙蔽,要为将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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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的坏处

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市场,还存在很多陷阱。在网店刚兴起的时候,网店少生意自然好。

之后加入网店的商家越来越多,很多卖家没有盈利的空间,就走上歧途,利用刷好评的方式,增加销量。

但这样行为的背后,是一种欺骗。很多产品用这样的方式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秩序。有的买家买到残次品,对网购得信用度就变低。

刷单的行为,也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商家虚假评价和销售量,会给消费者误导,无形中造成其他商家的损失。

还有的刷单会遇到男子这样的问题,被高额的返佣金回报吸引,结果落入骗子的陷阱。所以刷单百害无一利,应该被坚决杜绝。

刷单的一般是宝妈、兼职人员等,他们想多赚一份收入,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但本知是错误的行为,就不该继续错下去。

如果人人均能杜绝刷单,网购市场将会变得更真实。顾客才能相信网店的真实性,不会一想到网购就和质量差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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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男子一错再错,最终毁了自己的前途,用欺骗掩盖另一个欺骗,得到的一定是欺骗。男子的行为让很多网友唾弃,引起众怒。

网购是现在流行的消费形式,好的东西大家应该互利互惠,而不是钻空子骗自己人。都是中国人何苦为难中国人,好好卖东西不好嘛?

王守仁(1472-1529),汉族,浙江余姚人。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故又称王阳明。中国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军事家。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非但精通儒家、佛家、道家,而且能够统军征战,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全能大儒。封“先儒”,奉祀孔庙东庑第58位。

 王守仁(1472年10月31日-1529年1月9日),字伯安,号阳明,谥文成,浙江余姚人。因他曾在余姚阳明洞天结庐,自号阳明子,故被学者称为阳明先生,后世现在一般都称他为王阳明,其学说世称“阳明学”。王阳明生于明朝中叶,此时政治腐败、社会动荡、学术颓败,阳明子试图力挽狂澜,拯救人心,乃发明“身心之学”,倡良知之教,修万物一体之仁。阳明子不仅是宋明心学的集大成者,一生事功也是赫赫,故称之为“真三不朽”。其学术思想在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以及东南亚国家乃至全球都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生平事迹

生平概述

明宪宗成化年间,生于浙江余姚。父王华,王华在明朝成化十七年辛丑(1481)中了状元,王守仁就随父移居北平(北京)。 《明史》载, 王守仁出生时取名为王云,但五岁不能说话。一位高僧告诉王华,要他给儿子改名为王守仁。王华照做了,王守仁这才说话。王华对儿子家教极严,王守仁少年时学文习武,十分刻苦,但非常喜欢下棋,往往为此耽误功课。其父虽屡次责备,总不稍改,一气之下,就把象棋投落河中。王守仁心受震动,顿时感悟,当即写了一首诗寄托自己的志向: 象棋终日乐悠悠,苦被严亲一旦丢。 兵卒坠河皆不救,将军溺水一齐休。 马行千里随波去,象入三川逐浪游。 炮响一声天地震,忽然惊起卧龙愁。 王守仁自幼聪明,非常好学,但不只限于四书五经,而且也很喜欢其他书籍。思想也比较怪癖,一直很多私塾先生都不能理解他。有一首他做的打油诗很能说明他的这种思想: 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当见山高月更阔。 据考证,作者王守仁,时年十二岁,这首诗叫《蔽月山房》,是王守仁第一首流传千古的诗作。

他以诸葛亮自喻,决心要作一番事业。此后刻苦学习,学业大进。骑、射、兵法,日趋精通。明弘治十二年(1499)考取进士,授兵部主事。当时,朝廷上下都知道他是博学之士,但提督军务的太监张忠认为王守仁以文士授兵部主事,便蔑视守仁。一次竟强令守仁当众射箭,想以此出丑。守仁再三推辞,张忠不允。守仁只得提起弓箭,拉弯弓,刷刷刷三箭,三发全中红心,全军欢呼,令张忠十分尴尬。王守仁做了三年兵部主事,因反对宦官刘瑾,于明正德元年(1506)被廷杖四十,谪贬贵州龙场(修文县治)驿丞。前往龙场途中历经波折,成功逃脱锦衣卫追杀,最后在龙场悟道。刘瑾被诛后,任庐陵县知事,累进南太仆寺少卿。其时,王琼任兵部尚书,以为守仁有不世之才,荐举朝廷。正德十一年(1516)擢右佥都御史,继任南赣巡抚。他上马治军,下马治民,文官掌兵符,集文武谋略于一身,作事智敏,用兵神速。以镇压农民起义和平定“宸濠之乱”拜南京兵部尚书,封“新建伯”。后因功高遭忌,辞官回乡讲学,在绍兴、余姚一带创建书院,宣讲“王学”。嘉靖六年(1527)复被派总督两广军事,后因肺病加疾,上疏乞归,1528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529年1月9日)于肺炎病逝于江西南安舟中。

童年生活

王阳明于明宪宗成化八年(1472年)农历九月三十日亥时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官宦世家,其远祖为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其父王华,成化十七年(1481年)状元,后官至南京吏部尚书。据《年谱》记载,他出生前夕祖母梦见有人从云中送子来,梦醒时王阳明刚好出生,祖父便为他起名叫王云,乡中人亦称其降生处为瑞云楼。然而,他到了五岁还不会说话,一天一位高僧经过,抚摸他的头说“好个孩儿,可惜道破”,意指他的名字“云”道破了他出生的秘密。其祖父恍然醒悟,遂更其名为守仁,此后他便开口说话了。这个故事有点神话色彩,但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他幼年时并未显示出聪慧和才华。 他十岁时,父亲高中状元,王阳明随父赴京,路过金山寺时,他父亲与朋友聚会,在酒宴上有人提议做诗咏金山寺,大家还在苦思冥想,王阳明已先一步完成:“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妙高台上月,玉萧吹彻洞龙眠。”四座无不惊叹,又让他做一首赋蔽月山房诗,王阳明随口诵出:“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若人有眼大如天,还见山小月更阔。”表现出非凡的想象能力和深厚的文化素养。 十一、二岁在京师念书时,他问塾师“何谓第一等事?”老师说“只有读书获取科举名第”,他当时说:“第一等事恐怕不是读书登第,应该是读书学做圣贤”。尽管如此,他从年少时代起就从不循规蹈矩,所有记载都说他自少“豪迈不羁”。如13岁丧母后,继母待他不好,他竟买通巫婆捉弄其继母,使得她从此善待他。他学习并非十分用功,常常率同伴做军事游戏。年轻时他出游边关,练习骑马射箭,博览各种兵法秘笈,遇到宾客常用果核摆列阵法作为游戏。

贵州龙场悟道

王阳明于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因反对宦官刘瑾,被廷杖四十,谪贬至贵州龙场(贵阳西北七十里,修文县治)当驿丞。他来到中国西南山区,龙场万山丛薄,苗、僚杂居,使他对《大学》的中心思想有了新的领悟,王守仁认为心是万事万物的根本,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心的产物(心即理)。认识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史称龙场悟道。在龙场这既安静又困难的环境里,王阳明结合历年来的遭遇,日夜反省。一天半夜里,他忽然有了顿悟,这就是著名的“龙场悟道”。 他在这段时期写了“训龙场诸生”。其众多弟子对于他的“心外无理,心外无物”理论迷惑不解,向他请教说:南山里的花树自开自落,与我心有何关系?他回答说:“尔未看此花时,此花与尔心同归于寂。尔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尔的心外。” 他自己于7年后对这次略带传奇色彩的悟道叙述说:守仁早岁业举,溺志词章之习,既乃稍知从事正学,而苦于众说之纷扰疲苶,茫无可入,因求诸老、释,欣然有会于心,以为圣人之学在此矣!然于孔子之教,间相出入,而措之日用,往往缺漏无归;依违往返,且信且疑。其后谪官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之余,恍若有悟,体验探求,再更寒暑,证诸五经、四子,沛然若决江河而放诸海也。然后叹圣人之道坦如大路。

平定江西

正德十二年(1517年),江西南部以及江西、福建、广东交界的山区爆发民变。山民依靠山地据洞筑寨,自建军队,方圆近千里。地方官员无可奈何,遂上奏明廷。兵部举荐时任右佥都御史的王守仁巡抚江西,镇压民变。正德十三年(1518年)正月,王守仁平定池仲容(池大鬓)部,奏请设立和平县,并兴修县学。三月,守仁抵达江西莅任。他迅速调集三省兵力,镇压了信丰等地的起义。七月,王守仁念战争破坏巨大,上奏请求朝廷允准招安。明廷遂委以地方军政大权,准其便宜行事。十月,王守仁率兵攻破实力最强的江西崇义县左溪蓝天凤、谢志山军寨,并会师于左溪。王守仁并亲自前往劝降。十一月,王守仁遣使招安,并攻破蓝天凤部。就是在这烽火连天的两年里,他掌握了一样神秘的工具——知行合一。

擒获宁王

王守仁一生最大的军事功绩,是平定南昌的宁王朱宸濠之乱。王守仁将去福建剿匪时(无大量军队),所率部队行军刚到丰城,宁王朱宸濠突然举兵叛乱。因此王守仁积极备战,调配军粮,修治器械,然后发出讨贼檄文,公布宁王的罪状,要求各地起兵勤王。 当时,王守仁最为担心者,就是宁王朱宸濠挥师东下,占领故都南京。如果南京失守,宁王就有了称帝的资本,同时也占了地利,那就不容易消灭了。王守仁虚张声势,利用假宣传假情报,城中扰乱宁王的视线,逼他做出错误的判断,以为各路大军已经组成合围态势。同时使用反间计,命人携蜡丸潜入南昌,使宁王猜疑自己部下的进攻南京策略。宁王果然上当,有半个月时间犹豫观望、不知所措,没敢发兵攻打南京。王守仁利用这一时机,做好了防守南京的准备,使宁王欲攻南京,已无可能。 七月,宁王率六万人,攻下九江、南康,渡长江攻安庆。王守仁这时已经调集了八万大军(主要为各地民兵与农民),对外号称三十万。王守仁召集部下问应如何退敌。有人指出应该急救安庆,王守仁说:“现在九江、南康已经被敌军占领,如果我们越过南昌跨江救援安庆,就会腹背受敌。现在南昌空虚,我军锐气正盛,可以一举攻破。敌军听说南昌失守,定会回师来救,这时我们在鄱阳湖迎击他,肯定能取得胜利。”由于先前进行大量宣传工作,谎称有大量军队攻城,南昌竟然不攻自破,停了两日,王守仁便派诸将分五路迎击回援南昌的宁王大军。四路分兵迎进,一路设伏。交战以后,宁王大军很快腹背受敌,被分割成几部分,后又中了埋伏,惨遭大败,溃逃退守八字脑地区。宁王眼观局势不妙,急忙调九江、南康的精锐部队出击,王守仁派几路大军迎战并取南康。 这一仗打得相当激烈,是关键的一战。官军一度退却,王守仁部将伍文定立即斩杀了后退之人,命令诸军一决战。最后终于打败了敌人,敌军退保樵舍地区,将大船结成方阵,宁王拿出金银珠宝犒赏将士,冲锋赏千金,负伤百金,要求他们力一搏。 但宁王军队的方阵被王守仁看出破绽,他决定仿效赤壁之战,放火烧船。第二天,宁王群臣聚集在一起,正在船上召开“早朝”会议,王守仁大军杀到,用小船装草,迎风纵火,烧毁了宁王的副船,王妃娄氏以下的宫人以及文武官员们纷纷跳水。宁王的旗舰搁浅,不能行动,仓促间换乘小船逃命,被王阳明的部下王冕部追上擒获,宁王的其它文武大臣也成了阶下囚。不久,南康、九江也被官军攻陷,宁王之乱全面平息,前后只有三十五天时间。王守仁因此而获“大明军神”之称。 后来,明武宗以“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之化名出征,江彬意欲不轨,挑唆武宗与宁王打一仗并亲自俘获。王阳明对宦官张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明这样做会更多人。最后协调结果是:让明武宗到了南京,再放出宁王让皇帝俘虏,高兴一下。

总督两广

1527年(明世宗嘉靖六年),王守仁总督两广军务,击溃瑶族和僮族等少数民族的地方武装。因功被封为光禄大夫、柱国、新建伯,世袭,岁禄一千石,但铁券和岁禄都没有发下。

病逝归途

两广役后,阳明肺病加疾,上疏乞归,于1529年元月9日 (嘉靖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王守仁在归途中病逝于江西省南安舟中。在临终之际,他身边学生问他有何遗言,他说:“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去世后被谥文成,后又追封为新建侯,万历十二年从祀于孔庙。

政治主张

明赏罚

主张明“赏罚”以提高统治效力,行德治礼教以预防“犯罪”他认为:赏罚乃“国之大典”,应当受到充分重视和正确地加以使用。而当时“盗贼”日益增多,是由于“招抚”太滥,“招抚”太滥是由于兵力不足,而兵力不足是由于没有很好地实行赏罚,以至于“进而效,无爵赏之劝;退而奔逃,无诛戮之及”。象这样法令不明,赏罚不信,即使有百万的兵力,也是没有用处的。他还主张“赏不逾时,罚不后事”,认为过时的奖赏,等于没有奖赏,过时的惩罚,等于没有惩罚,都起不到劝善惩恶的作用。这些主张的目的,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提高统治效率,以“破山中贼”。 他还主张行德治教化以缓和阶级矛盾,减少犯上作乱。他说:“民穷必有盗贼”,认为老百姓已经贫困不堪,还要没有休止地征敛,就等于驱使他们去作盗贼。因而有必要“罢冗员之俸,损不急之赏,止无名之征,节用省费”,对灾民实行“赈济”、“免租”,使他们“不致转徙自弃而为盗”。所以,他反对“蔑道德而专法令”,主张在镇压人民起义之后,立即“建立学校,以移易风俗”,以求得久安长治。他教导下级官吏说,作县官的如果能竭尽自己的心力和聪明才智,诚心“爱民”,贯彻“抚缉教养”的方针,即使是蛮夷的人,也是可以被感化的;即使是产生“盗贼强梁”的地方,也是可以变为“礼义冠裳”的所在。他强调这一方面的目的,集中到一点,即在于使用软的一手,以“破心中贼”。但这软的一手是有限度的。他强调刑罚是“德治教化”的保障,“果有顽梗强横,不服政化者”,就一定要“即行擒拿,治以军法,毋容纵盗,益长刁顽”。

量情法

强调执法要“情法交申”,区别对待他反对“贪功妄杀,玉石不分”。例如处理“宸濠之乱”的反叛人员时,主张只对主犯处以极刑,至于各“从逆”的人犯,则认为“原情亦非得已,宥之则失于轻,处斩似伤于重”,不如“俯顺舆情”,判处永远充军,使“情法得以两尽”,“以存罪疑惟轻之仁”。在另外一个“告示”中,他甚至宣布对于胁从“作乱”的人,免于追究,“俱准投首免,给照复业生理”。这样作既使得“谗谀知警,国宪可明”,也显示了朝廷的“仁慈”。这正是他的“绥柔流贼”策略在法律上的具体运用。此外,他还主张适用法律要结合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在“地里遥远,政教不及”的边远地区和“小民罔知法度”的情况下,一切“词讼差徭钱粮学校”等事务,都可以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作权宜的处置:“应申请者申请,应兴革者兴革,务在畜众安民,不必牵制文法”。在“行法以振威”的原则下,他已注意到运用法律的灵活性问题。

重纲纪

求重视“纲纪”,整肃执法之吏,杜绝“法外之诛”他认为“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对那些寅缘窃踞官职的豪门势家子弟的不法行为,如居心刻薄,“骚扰道路,仗势而夺功,无劳而冒赏,懈战士之心,兴边戍之怨”的情况,要大力加以整肃,特别是对“戾于法”的执法之吏,应当严格要求。但是他指出,在司法审判中,“刑曹典司狱讼”,事情“繁剧难为”。他们往往受到权贵的拂抑和牵制,以至使得依法断狱之词,“未出于口,而辱已加于身;事未解于倒悬,而机已发于陷阱”。在这种情况下,要使他们“不挠于理法,不罹于祸败”是很难的。这就尤其要从整肃吏治、严明赏罚入手,消除执行法律的阻碍。他还力主加强监狱管理,杜绝“法外之诛”,指出京师的“提牢厅”,是“天下之狱皆在焉”的重地,负责提牢的官吏,不能不慎重对待,特别对于“桎梏之缓急,扃钥之启闭,寒暑早夜之异防,饥渴疾病之殊养”,甚至于微贱到“箕帚刀锥”、“涤垢除下”的事,无不应当认真注意,以“身亲之”。这样才能既防止“变故不测之虞”,又可免使囚者被“轻弃之于地”。他还强调,狱中囚犯的再行“犯罪”,并非全是“禁防之不密”,还有促使他们再犯的监管不当的原因。所以只有监狱里做到“令不苛而密”,使囚犯免受“法外之诛”,才能避免“弊兴害作”。